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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金属是指冶金工业、金属加工工业丢弃的金属碎片、碎屑,以及设备更新报废的金属器物等,还包括城市垃圾中回收的金属包装容器和废车辆等金属物件。
废金属也是一种资源,世界各国均有专门单位经营回收利用废金属业务。回收的废金属主要用于回炉冶炼转变为再生金属,部分用来生产机器设备或部件、工具和民用器具
废金属是指暂时失去使用价值的金属或合金制品,一般的废金属都含有有用的金属或者有害的元素。所有的金属材料都来自于金属矿产资源。
由于矿产资源有限且不可再生,随着人类的不断开发,这些资源在不断的减少,资源短缺必然成为人类所需要直接面临的一个局势。
金属制品使用过程中的新旧更替现象是必然的,由于金属制品的腐蚀、损坏和自然淘汰,每年都有大量的废旧金属产生。如果随意弃置这些废旧金属,既造成了环境的污染,又浪费了有限的金属资源。
有人曾做过这样的估算:回收一个废弃的铝质易拉罐要比制造一个新易拉罐节省20%的资金,同时还可节约90%~97%的能源。回收1t废钢铁可炼得好钢0.9t,与用矿石冶炼相比,可节约成本47%,同时还可减少空气污染、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。可见,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、加强垃圾的分类处理、回收并循环利用废旧金属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废金属作为一种再生资源,在矿产资源日益紧缺的背景下,地位日渐突出。我国虽然地缘辽阔,但有色金属资源并不足够丰富,需要进口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。与此同时,我国废金属的利用率却相对较低,随着各种废金属回收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,废金属的利用率将得到稳步提升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我国共产粗钢15.4亿吨,消耗废钢2.39亿吨,为钢产量的21%,也就是说有21%的钢是用废钢冶炼的,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0%至50%,差距较大,意味着我国废钢资源的应用潜力还很大。
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,有色金属需求持续增长。中国有色金属产量连续几年位居全球首位,成为有着巨大产量和消费量的国家。
废钢的碳含量一般小于2.0%,硫含量均不大于0.050%。非合金废钢中残余元素应符合以下要求:镍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.30%、铬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.30%、铜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.30%。除锰、硅以外,其他残余元素含量总和(质量分数)不大于0.60%。
废铁的碳含量一般大于2.0%。优质废铁的硫含量(质量分数)和磷含量(质量分数)分别不大于0.070%和0.40%。普通废钢、合金废铁的硫含量(质量分数)和磷含量(质量分数)分别不大于0.12%和1.00%。高炉添加料的含铁量应不小于65.0%。
钢铁厂内的“自产废钢”,又称“返回废钢”,它是在炼钢、轧钢和精整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,以各种切头和废品的形式存在。这类废钢没有混入其它元素,且形状较规则,几乎能立即装入炼钢炉。它的加工准备工作量一般很小,随着它的产生在炼钢厂内就可处理掉。这种废钢占总废钢比例各国不尽相同,一般在30-50%。但随着连铸、连轧、无头轧制等工艺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工业化进程加快,使金属收得率与轧钢成材率不断提高,使得自产废钢量不断下降。